提取条件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
二、需满足开户满4个月并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
三、提取关系人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频率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间隔12个月
提取额度
第一次提取不超过1年租金费用;且提取额不超过所付租金总额,提取额取整至百元,
【金额无上限,一年一次,间隔12个月】
提取材料
一、已婚
(1)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户口号一致)、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交纳凭证【收据日期在一年之内】,
二、未婚、丧偶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标注未婚、丧偶)或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需盖单位公章或人力章】、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交纳凭证【收据日期在一年之内】
三、离异
(1)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交纳凭证【收据日期在一年之内】
四、代办
廊坊住房公积金廊坊租房提取委托代表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已婚的由夫妻之间代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单身职工可由父母子女代办,需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即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内的亲属关系》或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不可由其他人代办】
办理地点
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安次管理部】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
提取条件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
二、需满足开户满4个月并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
三、提取关系人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频率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间隔12个月
提取额度
一、第一次提取不超过1年租金费用;
二、提取额由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最高上限为2万元。
三、提取额取整至百元
提取材料
一、已婚
(1)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户口号一致)、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1个月】,
二、未婚、丧偶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标注未婚、丧偶)或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需盖单位公章或人力章】、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房证明【有效期1个月】,
三、离异
(1)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提取人银行卡(本人名下中、农、工、建、兴业、邮储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2)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房证明【有效期1个月】,
四、代办
一般情况下已婚的由夫妻之间代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单身职工可由父母子女代办,需要代办人和提取人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款规定的情形所需材料,
【不可由其他人代办】
办理地点
行政区域内任意管理部【除安次管理部】
5.办理流程
第一步:领表(到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领取表格)
大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小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第二步:填表(领表后回单位由单位管理公积金的负责人员填写和盖章)
所需填写:1、单位名称 2、职工姓名 3、单位帐号 4、职工帐号
盖章:1、提取审批表盖单位公章 2、提取申请书盖单位预留印鉴
第三步:携带相关资料返回公积金业务大厅进行审批
【注意事项】:
(一)提取的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去世原因需要复印件各两份)夫妻代领: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制式授权委托书(咨询台领取);夫妻共同或夫妻另一方提取:还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销户提取的公积金帐号需要在封存状态(由单位管理公积金的负责人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