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受理
借款申请人携带资料证明到线下受理点填写申请审批书,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初审
业务办理部门对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贷款资格等进行初审,根据申请人材料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三、签约
1. 预签《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借据。
2. 借款人选择抵押担保的,还需与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抵押备案申请书》。
3. 告知借款人若贷款未获批准,预签合同及其它资料即宣告作废,不予退还。
四、贷款复审
复审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要求,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贷款金额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贷款审批
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对贷款进行审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审批,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备注:以上审核、审批应当在5个工作日完成。
张家口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
1.桥东区崇光路张家口市市民中心三楼 电话:0313-2089500
2.桥西区祭风台街口SOHO国际D座三楼营业大厅 电话:0313-591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