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结算关系登记表;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增加)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科窗口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各级编办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新乡市各级工商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填写单位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
二、办理时限
(一)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缴存登记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二)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三)变更登记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