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自然人保证 后期转为房产抵押】
一、提供《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二、提供借款人、配偶及自然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
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⑶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提供人行出具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提供不低于规定的所购住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提供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和
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