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方式:
1、窗口受理
①办理地点
安阳市文峰区(县)文峰大道街道559号;
【市区管理一部】 地址: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市区管理二部】地址:商都路文源名居小区西区商住楼103号(文峰大道与商都路交叉口向北二百米路西);
【林州市管理部】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紫云花园(人民广场西南);
【安阳县管理部】地址:安阳县便民中心;
【内黄县管理部】地址:内黄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汤阴县管理部】地址:汤阴县光明路北段路西
②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2: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00。
2、网上受理
点击进入(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除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办理,应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本人无法办理的,可由下列人员办理:
1、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银行卡。
2、非职工本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的, 需提供职工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职工本人经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职工本人银行卡。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多人的,应共同委托一人办理,提供受委托提取人身份证、受委托提取人名下银行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不能提供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由职工单位办理,提供单位转款申请书。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采取转入职工本人银行卡账户的方式(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联名卡的,转入职工本人名下I类借记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