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I类借记卡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三、收费信息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六、线下办理地点
信阳市羊山新区(县)新七大道街道110号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室(窗口)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八、交通指南
乘坐25路、8路、30路、28路公交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站下车。
九、线上办理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