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对要求领取一孩生育证的,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并做出决定:
(一)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前凭下列材料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登记发证机关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领取一孩生育证:
一孩生育 |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对要求领取一孩生育证的,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并做出决定:
(一)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