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一)、商品房期房: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7)。
4、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购房合同原件。
6、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7、购房合同中无提取职工姓名的,另需提供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其中: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二)、商品房现房: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7)。
4、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单》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购房合同原件。
6、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7、购房合同中无提取职工姓名的,另需提供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其中: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三)、二手房: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7)。
4、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6、房产证中无提取职工姓名的,另需提供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其中: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四)、单位集资房: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中心归集科出具的《职工集资建房提取公积金审批单》(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需提供)。
3、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8)。
5、购房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付款凭证原件。
7、购房合同中无提取职工姓名的,另需提供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其中: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
(五)、房改房: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6)。
4、房改办出具的《宜昌市城区公房出售缴款通知书》原件,配套的《宜昌市出售公有住房缴交购房款分户登记清册》原件。或者是购房协议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付款凭证原件。
6、购房材料中无提取职工姓名的,另需提供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其中:配偶申请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原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的,提供以下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