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本年度(缴存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即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8年职工本人工资总额除以12核定,月缴存基数计算后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根据襄阳市统计局提供相关数据计算,2019年度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8801元;襄阳市最低工资未做调整,月最低缴存基数仍为1550元。
缴存比例
2019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 —12% (企业在此区间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