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在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