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自住住房或为子女、父母购买住房
(一)购买商品住房
1、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三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1、购买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直接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1)三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
2、购买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委托单位自行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1)三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2)首付款发票(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
(3)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委托单位自行开发经济适用房的证明。
(三)购买二手房的
1、三年以内的《房屋买卖合同》
2、三年以内的契税完税凭证。
注:
1、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凭三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附购房合同或契税完税凭证)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为子女、父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或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建造住房提供三年以内的《土地使用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三年以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翻建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以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大修住房(指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需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拆换,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需提供维修方案及预算情况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并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三年以内的《危房鉴定报告书》
2、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或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自住房屋装饰装修的
1、《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2、《房屋装修合同》及预算清单、
3、装修费用凭证,
4、装修过程中现场查勘属实的入户调查记录及照片。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
2、借款人及配偶无逾期贷款本息;
3、其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够偿还全部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
4、填写《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抵扣申请审批表》。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1、自住房购房合同
2、商业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六、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
1、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
(1)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廉租房租赁协议》或《公租房租赁协议》、
(2)房屋租赁费付款凭证。
2、租赁社会出租房屋
(1)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七、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2、三年以内的房屋补差款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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