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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购房/装修合同到个贷科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
领取《潜江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进行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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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担保人带好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证到公积金
中心签订担保书,个贷科人员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核实。
注:每星期三之前办理好放款前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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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每周放款日(周三)签订贷款合同后
由个贷科负责人进行二审,包括核验贷款申请表、核定贷款
额度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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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通过,由分管主任进行三审,签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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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带全资料,到银行开通个人户头后,即可到银行个贷科办理相关放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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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备注:(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高限额15万,需担保余额合计达到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