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长沙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时限
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审批完成之日起24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三、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自付费用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增设电梯住宅存在非配偶共有产权人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四、提取资料
湖南省直公积金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五、提取方式
1、线上提取
提取入口:手机公积金APP
提取流程:下载并进入手机公积金APP,首页选择【业务办理】,在归集业务中选择【公积金提取】,按流程操作即可。
2、线下提取
湖南省直公积金各营业部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