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购买二手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时限
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的,产权过户登记满12个月后的24个月以内提取(提取时产权未注销)
三、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所核定的计税金额。付款金额按剔除该套住房货币补贴部分后核算,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四、提取材料
湖南省直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汇总
五、提取入口
手机公积金APP
六、提取流程
下载并进入手机公积金APP,首页选择【业务办理】,在归集业务中选择【公积金提取】,选择【购房提取】,按流程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