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
4、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和购房地(必要时可增加户口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信息数据已整合的,只提供《不动产套数证明》),此项证明属岳阳市内的由提取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属岳阳市外的由提取申请人自行提供;
5、《借款合同》、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个人信用报告由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二)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应还贷款本息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职工办理过购房提取的可以再办理一次末笔偿还购房按揭商贷提取,但两次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提取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四)相关事项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只限于本省范围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住房抵押、住房装修等其它贷款不予办理;
2、偿还购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不能对冲还贷;
3、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4、近6个月还款记录须加盖贷款银行公章;
5、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6、如提取申请人已自行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必备资料中须增加90日内的贷款结清证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末笔还款额;
7、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能办理此项提取;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配偶方有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限制提取额度,配偶方无产权份额的,不能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