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商品房
一、受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以内提取。
3、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付款金额按剔除该套住房货币补贴部分后核算,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4、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二、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合同
5、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6、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7、房屋产权信息证明
8、户口或工作证明(省外购房)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
①常德公积金提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