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重大疾病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或其配偶、子女、缴存人的父母患有以下九种重大疾病:
(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二)恶性肿瘤、(三)再生障碍性贫血、(四)慢性重型肝炎、(五)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六)冠状动脉旁路手术、(七)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八)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九)主动脉手术等,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缴存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为缴存人或配偶、子女及父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原则上每年提取一次。
三、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44、145、147、151、153、155 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5-2247122、0735-2225932
网络提交:点此进入
六、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及要求(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1 | 身份证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
2 | 医学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 | 查阅原件、提交复印件 | 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 |
3 |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一类储蓄账户 | 核对原件 |
七、办理流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