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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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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申请主体

郴州住房公积金转移

需要转移个人账户的职工或者个人

办理条件

(一)职工在市内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

(三)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

转移职工有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后方能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跨市异地转移: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转入: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可向现单位所在地的管理部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职工转出:封存半年以上,由职工向转入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管理部收到转入地管理中心传递的异地转移接续信息,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

所需材料

1.身份证(通用),查阅原件、提供复印件

2.本市内办理调动或者离职再就业转移的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原件

工作调动证明;离职再就业的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及现单位在职证明材料

可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载

3.异地转移的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可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时限:即时)

3.符合条件但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补充材料;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进行业务办理(时限:3-11个工作日);不符合的退回。

办理时限

本市内转移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异地转移接续的,在3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申请转移信息发至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待转出方公积金中心确认后,在3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审核入账。如转出方公积金中心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确认转出,整个过程不超过1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

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7、158、159 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5-228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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