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邵阳市内大修自住住房;
2.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必备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 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户籍证明;
3.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
三、提取对象及额度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大修总金额。
四、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及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终审意见。
五、相关事项
1.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保留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提取时效和次数: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日期为准,36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