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面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柜面提取的提供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协议提取的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无卡可现场办理);
4、两人(含两人)以上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原件;
5、外地购房的,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按购房类型,分别提供购房证明材料:
A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
(1)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原件;
(2)购房总金额的付款发票或税务专用收据原件。
B购买二手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2)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C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农房的:
(1)户口簿原件;
(2)购房协议原件(以购房协议时间为起始时间)。
D购买公有住房的:
(1)房改审批表原件;
(2)公有住房买卖契约原件;
(3)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以载明时间为起始时间)。
E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2)付款收据或安置房凭证原件(以载明时间为起始时间);
(3)回迁证明原件(载明回迁房屋的详细地址、面积、补差金额)。
注意事项:
1、配偶或直系亲属同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原件。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本人办理。柜台申请时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
3、微信提取时,上传的证件材料需原件拍照,图片应清晰可辩;不动产证号须严格按照证件录入全部字符。
4、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到管理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