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
4、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件原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金额须一次性以转入其银行卡账户方式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不可分次办理。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微信申请提取。微信提取时,上传的证件材料需原件拍照,图片应清晰可辩。
3、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查询或到管理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