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
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书或出院小结原件;
5、医院出具的发票或相关费用凭证原件;
6、公费医疗报销证明或医疗保险报销证明原件;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本指南所称同时申请是指对同一用途所涉及的相关提取申请人不可分开申请。
2、职工配偶同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转入其银行卡账户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
4、微信提取时,上传的证件材料需原件拍照,图片应清晰可辩。
5、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查询或到管理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