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南昌市各缴存单位应以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5835元)作为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668元。
调整缴存基数执行期限,2019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手续,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调整缴存基数流程,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通过数字证书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