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职工(万元/每户) | 夫妻双方(万元/每户) | |
市城区 | 50 | 60 |
南昌县 | 40 | 50 |
进贤县 | 30 | 40 |
安义县 | 30 | 40 |
新建区 | 50 | 60 |
湾里区 | 40 | 50 |
备注:区域划分按《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权属关系(不含湾里区)来确定。
◆南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方式,是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可贷款额度及还款能力,即: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X20倍X缴存时间系数X剩余缴存年限系数。
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取值1。
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 | 缴存时间系数 |
6≤缴存时间≤12(月) | 0.5 |
12<缴存时间≤24(月) | 0.9 |
24<缴存时间≤36(月) | 1 |
36<缴存时间≤48(月) | 1.1 |
48<缴存时间≤60(月) | 1.2 |
缴存时间>60(月) | 1.3 |
备注:异地调入的职工,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上。缴存时间系数统一设定为0.9,否则按职工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数时间确定。
◆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期限、利率规定:
1、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商品房: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 ,二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40% ,精装修的商品房需在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上增加一定比例,增加比例为装修标准和购房总价的占比比例;
存量房: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 ,二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40%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但评估价能达到的情况下,可申请组合贷款。
2、公积金贷款期限:
商品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可延长1—5年贷款期限,但不能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存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同时不能超过所购房的剩余房龄。若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可延长1—5年贷款期限,但不能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详见利率对照表)。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算;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