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受委托银行柜台申请;
2、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受理、审核借款人是否满足变更条件,满足的打印《公积金借款合同变更申请/审批表》;
3、借款人在《公积金借款合同变更申请/审批表》中签字确认;
4、中心人员进行审批;
5、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做合同信息变更确认;
申报材料: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当天办结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业务受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2、还款日不办理该业务。
网址:www.ncgjj.com.cn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91-12329
办事流程:
借款人申请——受委托银行受理、审核——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变更确认——材料提交管理中心存档——各受委托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