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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临翔区关于调整主城区临时管控措施通告

临翔“10·31”新冠肺炎疫情自2022年10月31日筛查发现首例阳性感染者,截至2022年11月5日,共筛查出15例阳性感染者。阳性感染者在临翔主城区的活动轨迹复杂,时空交集人员较多。

一、管控范围

临翔主城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

二、分区管控和管控时间


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旗山路

电话:归集稽核科2145855、3114194

公积金热线: 12329


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旗山路

电话:归集稽核科2145855、3114194

公积金热线: 12329


临沧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办理手续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单位信息变更办理应提供材料:


临沧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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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设立或新录(聘)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地点:市中心营业厅(临翔区)、驻各县管理部。

办理材料:


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申请(注明:启缴时间、人数、汇缴比例)原件1份;


临沧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临沧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1、购买自住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或共有权,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同时应提供购房合同(单位集资建房应提供单位集资建房协议、建房售房合同)、预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审验原件);


临沧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临沧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关注点2:公积金贷款条件


临沧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临沧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


临沧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


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1、退休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应提供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的退休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临沧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临沧为您带来的整理。

1、退休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应提供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的退休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