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计算器

个人住房资讯

个人住房网,327条个人住房相关房贷资讯
个人住房
个人住房网

合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大家都知道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相应的额度,不是你想贷款多少都能满足的。如果你想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到底有多大呢?小编为你整理好了!

1.最高额度: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2.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申贷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申贷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3.最长期限:20年;且申贷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和资料、办理流程,贷款额度和利率等信息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啦!

一、申请条件

相关链接》》》长沙铁路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二、申请资料


盐城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

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和资料、办理流程,贷款额度和利率等信息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啦!

一、申请条件

相关链接》》》长沙铁路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

二、申请资料


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细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该怎么办呢?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又需要什么材料呢?潍坊小编一一详细为您解答。让您办事顺心顺利。爱上,生活更美好。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或借款人将《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应当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新合同签订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申请办理变更业务的,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应当处于正常还款状态。需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借款人应到原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离婚或死亡等原因,导致合同借款人(或抵押人)发生变化,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借款合同》的变更,同时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借款人(抵押人)变更手续。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廊公积金委[2017]4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解决住房的能力,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贷款),是指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依法、依规和相关政策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住房贷款。


汉中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公积金,一般指[1]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一条 为了支持我市城镇职工购买自住房屋,规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明确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人和受托银行三方职责,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贷款人,是指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受托人是指委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借款人是指承担还贷的债务人;抵押人是指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保证人是指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出质人是指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是指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第三人。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的精神,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职工基本及改善住房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的精神,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


九江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符合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符合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计算可贷年限时,以主借人可贷年限为准。最长贷款期限30年,且不超过抵押房的剩余房龄,以主借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为限。

3.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按其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测算(即按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15计算,四舍五入至万元),最高不超过我市规定的贷款限额。具体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信用情况、所购住房价格、可贷年限等综合审核确定。


怎样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郑州很多居民一般之前都是用电话查询,而现在网上查询也是很方便的,可以再网上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只要输入身份证或者公积金账号,大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查询: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需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帐号按以下方式查询:

(1)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电话12329查询,按语音提示查询,人工拨“0”;


东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根据2016年《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东营目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三方面条件。

根据2016年《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目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借款人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办理的住房贷款并按月正常还款的,还款期须12个月以上;属于提前部分还款或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时间在1年以内。

2、申请的住房贷款到期日长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必须保留一年的缴存额,贷款结清前,不得销户提取。


珠海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办理指南

借款人名下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情况下,可申请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详见正文。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需要哪些材料

大家知道在乌鲁木齐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需要哪些材料吗?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材料

1、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附表七)

2、合并账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珠海市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湖州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指南

湖州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对象是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正常缴存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我们都有公积金,但是到底公积金应该如何使用呢?天津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是什么呢?你知道或者了解的是正确的解决使用办法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解答天津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以及申请程序等各种疑难问题。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二)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可持托管户手册直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提取,也可委托单位指定的经办人代为提取。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提取的,单位经办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石家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比例是多少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为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利息的100%。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利息及罚息不计入贷款贴息范围。

相关阅读

从2019年4月1日起,对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进行调整,由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利息的60%调整为100%。

政策依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比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