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天台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要求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余额。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余额;
(三)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提取后还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办理
台州天台线下办理公积提取手续可以前往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均可。
具体地址: 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二楼C5-C8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576-83882456,0576-83809601
台州天台线下办理公积提取手续可以前往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均可。
具体地址: 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二楼C5-C8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576-83882456,0576-83809601
申请人向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1. 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 县公积金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3. 县公积金中心办理完成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