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天津公积金提取的朋友注意了,这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一定要收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细则》自2022年5月8日起实施,想要了解政策原文的朋友看这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17〕2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18〕6号)及有关政策,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各管理部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金融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