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阳江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划分,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1、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⒉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职工月平均工资7268元/月的标准,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727元(含727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双方同时申请贷教最高额度30万元。
3、根据广东省2020年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月,对职工月缴存额在141元(含14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双方同时申请货款最高额度25万元。
阳江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条件为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检查材料并录入职工信息→中心审核
2023年元旦放假期间,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业务和线下对外办公受理业务。
据国务院办公厅消息,2023年元旦放假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周六)、2023年1月1日(周日)、2023年1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放假期间,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线上业务和线下对外办公受理业务。1月3日(周二)正常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各位小伙伴请注意,阳江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不同提取类型的提取材料与条件不同,在提取时应该注意是哪种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关于阳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相关信息已整理完毕,具体办理手续,详见下文。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阳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检查材料并录入职工信息→中心审核
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
⒉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职工月平均工资7268元/月的标准,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727元(含727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双方同时申请贷教最高额度30万元。
3、根据广东省2020年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月,对职工月缴存额在141元(含14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双方同时申请货款最高额度25万元。
4.夫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双方申请公积金货款,公积金月缴额不一致的,以最高一方月缴额为标准审批贷款额,配偶的缴存时间不满12个月的,须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才能共同申请贷款。
阳江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申请条件为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检查材料并录入单位信息→中心审核
阳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够规定时间就可以在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缴存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向公积金缴存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由受托银行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阳江市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或在本市享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则提供有效的台胞证、回乡证、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居住证(非本市常住户口提供);
灵活就业缴存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可终止发放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资金,取消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申请资格。
1、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且贷款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2、灵活就业缴存人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阳江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阳住建〔2018〕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灵活就业缴存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可终止发放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资金,取消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申请资格。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需到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可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等归集类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开户、缴存公积金的,需到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以上银行总行及部分支行可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等归集类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灵活就业缴存人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以下条件的阳江市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阳江市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港澳台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等):
阳江公积金贷款对象为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检查材料并审核→中心审核
账户封存的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具体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账户封存的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银行检查材料并提交启封申请→中心审核
灵活就业缴存人需携带所需资料向公积金缴存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由受托银行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灵活就业缴存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向公积金缴存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由受托银行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阳江市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或在本市享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则提供有效的台胞证、回乡证、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居住证(非本市常住户口提供);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一)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月数。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阳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0786元计算,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66元,由此确定阳江市2022-2023缴存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7566×3=22698元。
(三)根据广东省公布的第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由此确定阳江市2022-2023缴存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