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定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起对外暂停办理柜面公积金业务,互联网相关业务及热线电话正常使用
因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系统升级,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定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起对外暂停办理柜面公积金业务,互联网相关业务及热线电话正常使用。11月22日(周一)恢复正常办理业务。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丹东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二)根据提取情形不同,职工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并执行相应的提取额度规定:
1、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无退休证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提供身份证。
本款人员所在单位若欠缴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缓交报告,经中心报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丹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现在就跟小编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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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身借款人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借款人如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判离婚需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借款人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各自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登录公积金网站下载),并附近三个月工资条;
3、房产部门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全额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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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材料:
1、填写《丹东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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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要件
4.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代取人代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政策,许多人在买房、租房的情况下都会用到住房公积金,所以我们应该依法缴存公积金。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沈阳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函》、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市(县、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做出了相应调整。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通知》(丹金发[2021]13号)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调整如下:
一、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由1610元调整为1710元。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由1480元调整为1580元。
丹东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现在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购买使用权住房和装修住房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丹东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丹东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所需材料根据办理异地转入的职工人数有所区别,具体所需材料,小编也给大家整理出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单个职工办理异地转入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丹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年限。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年限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丹东市每年都会根据新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全市工资水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丹东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一起来看看。
东港、凤城、宽甸和大孤山经济区月缴存基数为1480元-14252元,丹东市区月缴存基数为1610元-14252元
2020年丹东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20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丹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2、配偶同时提取其公积金的,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2份。
3、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丹东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提取到房屋竣工日期前一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房费用发票金额,提取后的职工公积金账户要留有余额,不得销户。
2、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的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拟于2021年11月15日起对公积金手机APP进行升级,期间请使用辽事通办理相关业务。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拟于2021年11月15日起对公积金手机APP进行升级。“辽事通”APP已完全具备公积金手机APP各项功能,升级期间请下载使用“辽事通”APP进行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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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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