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境定居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前提是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第一步:选择“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承诺”后点击下一步。
淄博公积金有许多提取类型,那么各项提取类型所需要的条件、材料以及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淄博公积金最新的提取规定如何?此文为你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条件、流程。
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有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提取额度由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520元调整至每月不超过3000元,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淄博公积金提取业务汇总表格:
淄博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等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实体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申请人户口簿(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查询核验,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提供材料原件);
3.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淄博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信息、住院病例(县级以上医院)、医疗保险结算单(报销单)等。
1.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实体身份证、身份证电子信息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平台查询核验,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提供材料原件);
3.申请人结婚证(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23淄博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2023淄博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有调整吗?一起看看吧!
一、在淄博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额度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淄博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
二、在淄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淄博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是12%,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另外自由职业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则是24%。
1. 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下限为5%且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 用人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淄博市住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有三种登录方式,分别为密码登录、支付宝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流程是怎样的?
①密码登录
②支付宝登录
③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淄博公积金贷款对保证人是有要求的,比如保证人必须为有在淄博市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等,一共有五个要求。
1. 保证人必须是由在我市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2. 自愿为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保证责任;
3. 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并且没有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证;
自2022年1月8日起,淄博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继续实行周六上班服务制度哦。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您好!
为更方便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自2022年1月8日起,我单位在自建公积金服务厅实行“周末窗口”上班服务制度。现公告如下。
淄博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话需要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在淄博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要求。
(一)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查及贷款批准。
淄博公积金保证贷款保证期限规定是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证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保证贷款的保证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证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关于淄博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联系方式
1.齐鲁分中心、临淄分中心咨询电话: 0533-7177200
淄博公积金提取材料根据提取业务的不同,要求也是不同的。小编先列出了职工购买一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材料。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 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申请农村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申请人在农村购房;
2.申请人或配偶为农村户口;
3.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淄博公积金提取还房贷需要提供一个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借款合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等。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首次办理需单位审核盖章,自第二次起无需单位审核盖章)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 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须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1份;
淄博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而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淄博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等。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