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需要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可以带着《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和身份证去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及电话请见正文。
1.直属管理部(含荔城、城厢、北岸、湄洲岛)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29号市建行2楼 。
联系电话:0594-2222168
为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买自住房,莆田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具体的贷款条件请见正文。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申请之日前按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公积金缴存须缴至申请时点之前一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2.借款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借款申请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和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到的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
莆田市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需要职工向中心转入地提出申请,如果同一单位有多名职工,可以由单位经办,具体材料请见正文。
职工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业务部门各一份)。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缴费的方式、基数、比例等请见正文。
缴费频率及方式
住房公积金采取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按月汇缴。每月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灵活就业人员银行结算账户中扣收。个人自愿缴存的,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工作。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一)职工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二)职工首次申请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且房屋租赁满6个月(含)以上,以后每次提取均需续租满6个月、且与上次租房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6个月,但租房提取与其他提取行为需要时间间隔满12个月,起始时间以夫妻双方中的最后一次提取记录时间为准;
(三)职工本人和配偶同时符合其他多个提取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莆田公积金断缴之后,在符合转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移至新的账户。具体转移条件和相关政策解读详见正文。
职工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再就业中断缴存,在3个月内重新建缴住房公积金,并将原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可以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政策解读: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次月才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造成职工再就业时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连续的现象。若职工在3个月内再就业重新建缴住房公积金,并将原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缴存时间予以合并计算,视为连续缴存。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请见正文。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按本细则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一)职工本人和配偶在莆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二)职工首次申请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且房屋租赁满6个月(含)以上,以后每次提取均需续租满6个月、且与上次租房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6个月,但租房提取与其他提取行为需要时间间隔满12个月,起始时间以夫妻双方中的最后一次提取记录时间为准;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办理异地转入,可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申请办理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转入地管理部,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从异地(含省内外城市)迁入并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简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申请办理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转入地管理部。转入地管理部按以下规定办结业务:
(一)职工申请
1.职工向中心转入地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莆田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材料及办理范围等请见正文。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纳入管理中心开设的集中缴存账户统一管理,与管理中心签订《莆田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协议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异地转出,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其他住房公积金先发起异地转移业务申请,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受理审核
转出地管理部收到中心归集科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莆田市公积金可以异地转出,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其他住房公积金先发起异地转移业务申请,具体的流程请见下文。
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向中心(作为转出地管理中心)发起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中心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受理审核
转出地管理部收到中心归集科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消息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职工及配偶在莆田没有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材料等请见正文。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莆田市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通知出台了!具体缓缴基数及比例详见正文。
一、核定年度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核定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