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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株洲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有三种还贷形式:现金柜台还款、公积金冲本还贷、按月对冲还贷。具体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方式见下文。
现金柜台还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采用现金方式还款。分为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结清。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后,按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核算月还款额;提前全部结清的,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办理条件
1. 还贷12个月后(含12个月);
按照最新政策,满足所有前置要求的情况下最低首付是20%。首付和利率与现有房产套数和公积金贷款次数有关。具体请看下文。
以下是最新政策图解:
想个人株洲住房贷款商转公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株洲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的《株洲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全文 一、关于商转公贷款的适用范围问题 (一)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职工已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贷款。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应当符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住房贷款相关规定。职工办理其他各类非购房类商业性贷款,均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经审核,职工以购房贷款名义取得但贷款资金实际并非用于购买住房的商业性贷款,也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抵押、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为商转公贷款提供抵押物担保。期房不能办理商转公。 株洲市不同种类公积金提取所对应的提取额度不同,比如租房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 15000 元,夫妻提取金额合并计算。 各类提取提取额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同套(栋)房屋“提了不贷、贷了不提。共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按份额核算提取额度;提取申请人与其配偶以外的他人共有且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均等份额核算提取额度。 (二)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