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是多少?个人缴存基数又是多少?怎样缴存?下面为你解答。
1.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
2.归属: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确定办法:目前住房公积金年度为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即每年7月1日职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数,(全额事业为固活之和,行政单位为四项工资之和)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新住房公积金年度每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怎么提住房公积金?提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有介绍。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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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申请:公积金缴存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持规定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贷款受理:公积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料,与借款人进行面谈,收存申请资料,通知借款人7个工作日后确认贷款;
3、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完成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买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下面问你解答。
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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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输入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以登记在公积金中心为准,不能查询或需更改新老身份证号,请携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修改,帐户余额截止上月底,初始密码为:123456
公积金贷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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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计息办法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的,那目前的贷款利率是多少呢?快来查看吧!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换算结果精确到“%”表示的小数点后6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十年,并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购买二手房的,现有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出30年。
舟山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申请公积金除身份证、首付款凭证等必须材料,补贴情况需提供相应材料,详见正文。
一、申请材料
必需 | 身份证 舟山市公积金缴存手续是什么?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去哪里可以申报?小编为您解答! 一、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申请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舟山结清住房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本文详细介绍结清住房贷款后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可以提取。 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一次性结清本市行政区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仅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窗口即可实现一证通办,提取人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在网上申请。 2020年舟山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尚未发布,以往的缴存基数是多少?快来查看吧! 舟山市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舟山市现就企业单位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确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舟山四类人才评价认定有不同的流程,本文详细介绍舟山四类人才评价认定流程,详见正文。 (一)目录认定流程 1. 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舟山市人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核通过后,在相关证明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为期 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其中社会组织人才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舟山四类人才评价认定有不同的流程,本文详细介绍舟山四类人才评价认定流程,详见正文。 (一)目录认定流程 1. 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舟山市人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附件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核通过后,在相关证明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为期 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其中社会组织人才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舟山公积金有八项业务可跨省通办,本文详细介绍舟山公积金可跨省通办的业务,详见正文。 目前市本级及定海、普陀、岱山和嵊泗4个分中心都开设“跨省通办”专窗,由专人负责受理跨省通办业务。 一、办理业务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舟山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舟山为您带来的整理。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籍证明原件(复印2份,组合贷款4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权人收入证明(视月还款额确定是否需要提供)。 3、由银行出具的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有权人《个人信用报告》。 舟山市公积金可以在网上办理,方便又快捷!具体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快来查看! 办理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后搜索“公积金” 2.点击“浙江省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