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相关问题有: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多长时间?本人非惠州户籍,一直惠州上班,一直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准备在惠州买房定居下来,请问惠州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多久?
【回答】:一般情况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更多相关问题:
问:因为要结婚了,所以我打算在惠州买一套商品房,请问在贷款自身条件都符合的情况下,惠州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长时间呢?
公积金贷款一般先由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批,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购买现房(已确权)流程图
日期,惠州推出新的公积金新系统,新系统投产后有什么不同?具体涉及哪些业务?下面小编告诉你。
2. 惠城区、仲恺区内非公积金贷款购房,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3. 其他县区非公积金贷款购房,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4.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提取还贷;
日期,惠州推出新的公积金新系统,新系统投产后有什么不同?具体涉及哪些业务?下面小编告诉你。
2. 惠城区、仲恺区内非公积金贷款购房,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3. 其他县区非公积金贷款购房,含一次性付款购房、商业银行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
4.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提取还贷;
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惠州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购买预售商品房可以申请惠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或信用卡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不予贷款);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近日,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规范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出台了相关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跟惠州一起来看看吧!
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一年调整一次,在日常的督查和接受职工投诉举报中,该中心发现有的单位以不清楚相关规定为由,不足额、不全员缴存公积金,为此,针对单位和职工咨询较多的缴存基数比例问题,该中心发文作进一步的规范要求,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缴存比例下限为5% 上限为12%
《通知》明确,单位及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则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倍数。
惠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跟惠州一起来看看吧!
1.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或先去管理部驻点的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2.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通过的继续进行下一步,贷前调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暂停服务?什么时候恢复?
由于我中心“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因网络故障,“12329”服务热线将暂停服务。我中心将尽快恢复热线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27日
2021年11月1日,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新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细则。其中明确了,公积金商转组合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提出办理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同意提前(部分)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金申请(部分提前还款金额最终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同时取得该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材料(材料包含贷款金额、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剩余还款年限);
2.受委托银行根据商贷剩余本金余额、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核算(部分)提前还款金额(注:剩余商贷金额不能低于原商贷六个月还贷额度,且在办理商转组合期间不能结清剩余商贷金额);
3.受委托银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系统并提交;
惠州将于5月至7月底期间,开展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682元!下面就跟惠州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缴存基数上限:20682元(2017年度市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不变:2018~2019年度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2021年11月1日,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新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细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规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
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该商贷仅用作购房)、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偿还其商贷的公积金贷款。
惠州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还不上怎么办?会计入逾期吗?关于这些问题,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具体跟惠州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拓展阅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转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惠州市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商转公条件
(一)申请人(或配偶)须在我市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并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该贷款尚未结清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该贷款处于当前逾期状态或累计逾期超过3期(不含本数)不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最迟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缓缴并审核通过的企业,需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否则将会影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了缓缴业务的企业,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
未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正常汇缴及补缴的,视同正常缴存。2020年4月1日开始,既未申请缓缴又不正常缴存的企业,将会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话,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佘额X8。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已连续正常按月缴存时间确定,计算公式为: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佘额X8;
惠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具体什么企业可以办理缓缴?需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提交什么材料?跟惠州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最迟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缓缴并审核通过的企业,需恢复正常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否则将会影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了缓缴业务的企业,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
未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正常汇缴及补缴的,视同正常缴存。2020年4月1日开始,既未申请缓缴又不正常缴存的企业,将会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