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0,36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拓展材料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使用住房基金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小编为您整理了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珠海为您带来的整理。
答:(1)填写《单位使用住房基金申请表》(一式一份,此表在公积金中心501室领取或者在中心网站下载),要求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意见;
说明:单位性质按行政、事业(分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和企业填写;
(2)使用单位住房基金详细说明的申请报告;

缴存职工通过珠海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栏目,点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按钮。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本篇内容为大家带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贷款的朋友可以计算一下贷多少款既可以满足条件又不会程度过多的还款利息。
2015年8月2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注: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理条件: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珠海公积金缴存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珠海公积金缴存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通知,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精神,现将珠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调整为95元。

珠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登录小程序→点击公积金→选择贷款→点击可贷额度计算。
受理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30,362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一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为15-30万,两人(含)以上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5-50万。
(以下内容来源于“珠海政府网”2021年5月19日发布)
目前珠海市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的正常户,一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为15-30万,两人(含)以上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5-50万。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是根据职工缴存的公积金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调节系数、贷款总额、个人还款能力、家庭收入、所购房屋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核定的贷款额度。

本单位职工离职,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单位网厅直接办理,无需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具体查看正文。
办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停薪留职)。
办理材料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可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申请条件: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
办理材料(原件):
1、身份证;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具体详情查看正文。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珠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登录小程序→点击公积金→选择贷款→点击可贷额度计算。
计算入口:点击进入
操作流程: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点击公积金→选择贷款→点击可贷额度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