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来翻建自住住房?沈阳住房公积金翻建自住住房需要哪些资料?现在来跟沈阳小编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提取要件: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自己翻建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提前多少?申请条件是什么呢?材料又是什么呢?
1、在惠州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2、在惠州翻建自住房的,想要提取公积金的。
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
郴州翻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备注:
1.非公企业职工还需提供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交凭证。
2.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一个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缴存人担保书面承诺,且冻结申请人6000元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株洲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向管理中心(含所属管理部,下同)提交基本资料和相关的凭证原件。
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2022年六安自建、翻建房公积金可提取截至工程相关票据日期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人、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建造、翻建、大修发生的费用支出。
提取额度
截至工程相关票据日期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本人、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建造、翻建、大修发生的费用支出。
乐山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各服务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平台在线办理,所需材料以及条件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属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2.应在达到主体封顶或工程竣工要求后 6 个月内申请;
江门用公积金提取用于翻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材料有哪些呢?江门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1、镇(乡)以上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不动产权证;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海尔公积金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所需材料,海拉尔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网址希望能帮助大家
① 夫妻双方 身份证
② 结婚证(有曾用名导致身份证与结婚证不相符的,提供户口本原件)
③ 提取人与房屋所有人非同一人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子关系证明
在惠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因建造自住房的可以提前公积金,并且在网上直接申请提前即可。
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对原有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
申请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职工,可以提取翻建许可文书签发当月(含)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翻建工程总造价金额。提取时限为翻建许可文书签发日期起一年内,只可提取一次。
在惠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因翻建自住房的可以提前公积金,并且在网上直接申请提前即可。
敲重点
1、大修有别于翻建。翻建是全部拆除重建,大修则是部分拆除。
2、大修≠装修。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022年六安自建或翻建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提取职工存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离休、退休等情况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郴州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翻建自住房,具体申请对象要求,详见正文。
申请对象:翻建首套或者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申请条件:具有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翻建住房的两年以内相关文书,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提取金额不超过翻建住房总价款,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注:一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三套房禁取禁贷。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其中,长沙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须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等基本资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规划翻建自住房需要贷款怎么申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哪些?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到哪里办理?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套数认定以购房者或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
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在茂名区域范围内或在肇庆市、云浮市、阳江市、湛江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海口市、儋州市、玉林市(签订《北部湾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的互贷城市中心)缴存公积金;
在惠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因翻建自住房的可以提前公积金,并且在网上直接申请提前即可。
相关说明
1、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对原有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
2、申请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职工,可以提取翻建许可文书签发当月(含)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翻建工程总造价金额。提取时限为翻建许可文书签发日期起一年内,只可提取一次。
茂名职工因翻建自住房而进行公积金贷款办理时,申请人必须是在茂名市范围内翻建普通自住住房,且是翻建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1. 申请贷款时须六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必须是茂名市范围内翻建普通自住住房,且是翻建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