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

职工死亡如何提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现在就跟沈阳小编来了解一下吧,更多关于沈阳公积金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沈阳。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海尔购买住房公积金人死亡,继承人提取所需材料,海拉尔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网址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1、死亡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
2、公证书

在郑州,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由谁为其办理提取手续?郑州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答: 职工死亡一般要求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单位银行账户。单位因故不能办理的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为其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可转入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卡或存折。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需提供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详情请看小编以下报道。
(一)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填写《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二)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邯郸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带着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公证书到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公积金提取。
所需准备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骨灰存放证、户口注销证);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在职工死亡后,其公积金账户中的账户余额可以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领取,那么领取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流程呢?一起来看!
申请材料:
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
2.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1)

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申请需要多久办结?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流程是什么?襄阳为您带来2020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攻略信息。
(一)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属区域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审核手续;
(二)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收到提取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注:死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本文介绍岳阳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指南,具体办理资料、办理时限、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正文!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备资料
1、职工的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2、提取申请人(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须向管理中心(含所属管理部,下同)提交基本资料和相关的凭证原件,如下文:
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Ⅰ类借记卡(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淄博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等。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温馨提示: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因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2)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经公证的受遗赠证明或继承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南阳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流程包含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等四个步骤。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合肥小编收集并且整理了以下有关于合肥死亡或宣告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如果您需要的话,就请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也许对您有帮助。
2、申请人身份证,需查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死亡证明,需查验,复印件一份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关系证明,需查验,复印件一份,合法继承人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关系证明,其他人员提取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死亡提取的通知,明确办理相关提取手续不再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一、死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其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并签署承诺书申请办理,无需再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
(一)死亡职工有我省有效社保卡账户,所申请提取款项转至死亡职工社保卡账户的。
(二)死亡职工无我省有效社保卡账户,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0元(含)以下,所申请提取款项转至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申请人)银行卡账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