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借款人至少还款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额不少于1万元。
2、借款人提前还贷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项下应不存在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办理材料(原件):
1、提前还贷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
3、贷款合同;
4、还款存折或卡;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各贷款承办银行
办理地点:
1、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2、珠海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润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浙商银行)贷款业务(变更业务)承办网点服务窗口。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银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①关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服务→办理→我要办理贷款业务→提前部分还本/提前结清;
②或打开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提前还本/提前结清;
认真阅读提前还款须知后点击办理,办理前请确认已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委托扣款账户内,系统将即时自动扣划提前还款金额(若因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扣款失败,需到贷款银行处理)。
2、线下办理: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