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普通住宅。
2、2人(含2人)以上共同购买住房的,共同购买人必须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应在购房合同备案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提取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在房屋产权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款凭证(销售方出具的税务专用凭证),贷款购房的,借款人须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贷款购房情况。
3、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4、购房合同上有两人或多人名字的,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
1、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对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
2、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实行可取可贷政策。即缴存余额保留可贷额度计算基数,超出部分可提取。取、贷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3、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提取加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提取限制
1、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仅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即该套住房购房人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自购房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如该住房再次交易,后续购买职工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得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