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2、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申请异地转移情况
1、个人账户转入
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出申请前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2、个人账户转出
同时满足下述条件,职工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九江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
(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在本市无已发放或已申请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本市没有因骗提、骗贷等不良记录纳入诚信限制行为的
(4)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转入办理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