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 归集科(办事处)审核 — 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新县办事处
地址:永新县秀水路8号
电话:电话:0796-7719125
永新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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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 归集科(办事处)审核 — 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新县办事处
地址:永新县秀水路8号
电话:电话:0796-77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