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合户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通知书或内部合户通知书或异地转移通知书;
2、相关转移、合户证明材料;
3、异地转移需提供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合户: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 归集科(办事处)审核 —办理转移、合户。
2、异地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 归集科(办事处)办理异地转移—分管副主任审批 — 会计核算科(办事处)办理银行转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新县办事处
地址:永新县秀水路8号
电话:电话:0796-77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