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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非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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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非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永新住房公积金提取

1、离休、退休的职工:

(1)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退休审批表》(《退休证》、《养老金待遇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医学死亡证(火化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被宣告失踪证明)

(3)合法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的本人银行账号(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银行账号)

3、调离本市行政区域:

一、办理异地转移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出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销户提取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本人银行账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按年委托提取还贷

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一)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相同的: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前往缴存地办理签约协议,并携带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4.结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地不相同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前往借款人的缴存地办理签约协议,并携带以下资料:

(1)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配偶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4)结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签约完成后由配偶携带好以下材料返回配偶的缴存地办理电脑录入,并携带以下资料:

(1)已签约完成的两份《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按年委托提取协议》

(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4)配偶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5)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一)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一年正常还款本息之和大于已提取金额的,首次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提供以下6项资料,以后年度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提供以下第1、2、3、6项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本人银行账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住房正常还贷的本息记录凭证原件

(二)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一年正常还款本息之和小于已提取金额的,首次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提供以下7项资料,以后年度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时提供第1、2、3、7项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本人银行账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退回购房时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现金进账单的原件

7.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住房正常还贷的本息记录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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