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条件: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 归集科(办事处)审核 — 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新县办事处
地址:永新县秀水路8号
电话:电话:0796-77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