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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手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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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手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一 、贷款条件

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

4、首付房款须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银行(徽行或工行)专户,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8、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 (含)。

二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三 、填写注意事项

1、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2、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涂改无效。

3、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夫妻双方须同时到场签字,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四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份数以贷款承办银行、担保公司为准)

序号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份数(银行、担保公司留存)备注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须查验为开通激活后的微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2《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一份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3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须查验3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4婚姻证明文书见备注见备注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无离婚协议的提供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3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3份
5户口本须查验3提供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6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须查验2存量房托管款+贷款额=房价(以合同、契税、托管协议价低者计)
7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须查验2需载明竣工年限
8过户前及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须查验2
9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须查验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约完税证》须查验2购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11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2有效期三个月(公积金缴存单位盖章)
12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一份1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3还贷储蓄存折(卡)

贷款银行查验

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4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一份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15其他按承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规定,需借款人提供的补充材料

注: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银行代收,上缴税务部门)

2、担保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3、保险自愿办理。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首付款托管至徽商银行专户的,可前往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管理中心驻点办事处申请贷款)

七、贷款银行地址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 美屯立交桥东南角 电话:64667928 64665928

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 合肥市长江中路90号 电话:62696786

八、管理中心网点地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电话:12345(政府热线)、12329(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

东区服务点(铁路分中心)地址:新蚌埠路128号 电话:6212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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