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偿还缴存地或户籍所在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住房按揭借款合同(满一年)
5、个人还款存折原件或近期六个月贷款卡流水信息(存折打印至当前月份;流水信息需加盖银行业务章)
6、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提取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共同还款人的确定一律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
7、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8、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首次提取需提供)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过程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住房公积金网厅或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后即时办理。
注:职工本人(含配偶)在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线上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七、线下办理地址
佛子岭东路社会保障局大楼政务中心分大厅住房公积金中心4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八、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咨询电话
056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