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1)个人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2)原不动产权证
(3)大修费用发票、工程预(决)算表
(4)房屋危险性鉴定书(危房鉴定书必须为C级或D级)及现场勘查留存影像资料
(5)申请人银行卡(存折)
二、提供份数
每份材料原件各1份或电子件各1份
三、来源渠道
所有材料申请人自备
四、填报须知
电子件为网上申请,原件为线下申请
五、材料依据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范》的通知;六市金管〔2017〕74号: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建筑概预算表》,及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场查勘的影像资料。
2、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书面申请,并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原件,《建筑概预算表》,及公积金管理部门现场查勘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