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质,1份):
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二、缴存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地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由受理人进行初审。受理人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和期限。
职工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代办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委托证明。职工委托其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